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教通字[2010]44号
张店地区初中学校及高中学校:
现将《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10年中考招生各项工作。
附: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五月五日
 
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根据《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10]4号)及《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10]1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学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耐心细致做好中考各项招生工作
中考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招生学校和毕业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对招生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分析每一个招生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中考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一)成立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中考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中招办)。由“中招办”负责全区中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与协调。实行科室分工负责制: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招生报名、资格审查、组织中考文化课考试、普通高中录取、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职成教科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区仪器站负责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的组织工作;计财审计科负责招生计划的申报、招生收费的管理;各初中毕业生学校负责英语口语考查;纪委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
(二)各高中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将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规模内录取名单、录取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收费标准张贴公布,自觉将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中考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使中考招生成为“阳光工程”。
(三)做好中考政策宣传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各学校要将中考政策传达给考生和家长,深入、细致地对中考工作的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方法进行广泛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从正规渠道掌握和了解他们需要的信息,正确引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填报志愿,真正做到为考生和家长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严禁各初中学校擅自接待高中招生学校到学校进行宣传,维护好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招生期间,“中招办”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来访者要做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区教育局设立中考招生工作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187010、2150650、2869934。
(四)高度重视中考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带考教师等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各考点学校还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二、中考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具有张店及开发区户口(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或张店及开发区初中学籍的201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
(二)报名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中二楼“中招办”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中考的初四在校毕业生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以初中学籍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体到“中招办”报名,国办学校领办的民办初中,其学生要和国办学校学生分开,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电子档案管理,考生基本信息从初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并将每个考生的信息、照片进行认真核对,打印学生报名信息表,核对人、校长签字盖章后,将学生纸质信息及电子信息、学生照片(.jpg格式)及不参与指标分配录取的学生名单,按规定报名时间上报“中招办”。
毕业学校还需带统一格式的“特殊考生加分信息申报表”(电子稿)、2010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纸质,附4)、特殊考生的获奖证书、证明等原材料及复印件(特殊考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材料等按综合类、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交“中招办”审验。
考生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中考报名费和各考试科目的考务费。每个学生报名费7元,文化课考务费3元/门×9门=27元,加试体育5元,共39元/生。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1日上午:房镇中学、淄博五中、一中、金苑学校、铝城二中、淄博十七中
5月11日下午:傅家中学、湖田中学、二中、铝城一中、东方双语学校
5月12日上午:马尚一中、马尚二中、沣水中学、三中、张店外语实验学校
5月12日下午:区实验中学、淄博外语学校、中埠中学、市三中
5月13日上午:开发区学校、南定中学、文苑学校
5月13日下午:七中、张店建桥实验学校、淄博十八中、新元学校、新大地学校
2、2010年4月30日及以前全家取得张店区及开发区户籍需参加中考的外转入考生及往届生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5月14日早8:0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持初中学籍表(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的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带学生本人进行现场照片采集,并缴费中考报名费及考务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还需带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类考生不参与指标分配录取。
3、初中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对已取得我区学籍的,可在我区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也可在5月中旬前持学校开出的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参加中考报名。
4、在张店区及开发区借读的外区县户籍学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所需档案材料由借读学校负责提供。
5、张店区或开发区户籍未办理借读手续外出借读的学生参加中考不参与指标分配。
6、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校使用原学籍编号参加报名,也可到区县教育局直接报名,但不参与指标分配录取。
三、中考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2010年中考考试科目有: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科目(简称理科综合)(180分),政治、地理、历史综合科目(简称文科综合)(150分),体育(70分)。
1、文化课考试
(1)全市统一考试时间:2010年6月18-20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30—10:30语文
14:30–17:00理科综合
6月19日
8:30—10:30数学
14:30-16:30外语
6月20日
8:30–11:00文科综合
 
(2)考场编排
文化课考试实行全区混编考场。区县教育(教体)局在审核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6月11日前后,打印、下发准考证。
(3)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由“中招办”统一安排。考点设置在高中招生学校。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考生持准考证参加文化课考试。
2、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7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体育考试项目为:
男生:10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
体育评分标准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体育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办法按照《2010年张店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考查科目
2010年中考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各考查科目在中考准考证下发以前组织进行的,使用学生学籍表参加考查;中考准考证下发后组织进行的,使用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各考查科目成绩于6月2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的考查由区仪器站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2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信息技术的考查时间为6月23日。已参加“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不再参加信息技术科目的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或未进行信息技术考查的考生可以参加由仪器站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英语口语考查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一并组织实施。考查时间为4月30日前,成绩以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三)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
具体报名、测试、录取工作按照《张店区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张教通字[2010]41号)执行。
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月3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实施。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等第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在同等条件下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程序,坚持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示,对申诉投诉问题及时规范地进行处理。区教育局采取随机抽样、重点检查等适当形式审核、监督各初中学校评价过程,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校于4月30日将初四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发至zywenwen2008@163.com邮箱内。
五、志愿填报工作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以及公办普通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只面向张店区及开发区招生。淄博中学和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中。
经批准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
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二)中考成绩公布时间
7月3日前后,由“中招办”统一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并通过毕业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查分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需要查分的考生填写“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研室负责汇总,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及时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
考生成绩单只发放给考生本人,任何学校不得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
(三)志愿填报时间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继续采取中考文化课考试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填报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5日。
(四)志愿填报地点及办法
1、志愿填报工作由“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具体负责。各初中学校于5月26日下午2:00前将学校志愿报考信息库及报考相关材料交至区“中招办”。
2、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由考生本人填写《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附件3)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报考特长生志愿时须慎重,报名时须持特长生专业合格证,并在《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中“是否按特长生报考”一栏中注明“是”,同时注明报考专业和名次。对于已经取得特长生合格证但未报考特长生志愿的,录取时不参加特长生计划的录取,只按文化课成绩参加非特长生的录取;对于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又报考了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录取特长生的程序和办法,只参加特长生计划的录取,不参加非特长生计划的录取。
(五)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各初中学校要有条不紊地规划好填报流程,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严肃有关纪律,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扣留学生的相关材料。                                   
2、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中考录取工作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宏观组织和协调,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集中录取时间7月10-18日。
(一)普通高中录取的有关政策
综合类: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烈士子女照顾2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
  德育类:初中毕业年级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十佳中学生”称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照顾5分参加录取。
  科技类: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照顾10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并参加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的专利评比,获“十佳专利发明奖”和 “优秀专利发明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小学科技创造活动竞赛或评比,获个人项目省级一等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照顾3分参加录取。
  体育类: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单项成绩前4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经市教育局测试田径项目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的考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以破格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初中组单项比赛第二名以上的, 照顾5分参加录取。(报考体育类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艺术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艺术项目比赛获个人项目全国一等奖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照顾3分录取。(报考艺术类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
往届初中毕业生总分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二)普通高中录取程序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破格免试录取、自主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
1、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时,若出现并列名次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依次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
未下达艺体特长生计划的高中学校按照《张店区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张教通字[2010]41号)要求制定学校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并组织录取,于5月21日前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占高中学校规模内招生计划。
第二步:破格生录取
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由初中学校申报、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破格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6日前进行公示。各招生学校将破格录取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上报“中招办”。
第三步:学科特长生自主录取
2010年面向全市自主录取部分具有相应学科潜能的考生的高中招生学校有:淄博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各10人;淄博实验中学、淄博四中和桓台一中数学各10人;淄博七中和沂源一中物理各10人;淄博六中化学10人、淄博一中和高青一中生物各10人;淄博五中信息学10人。
录取程序是:首先,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的中考成绩,按照相关学校各学科招生总数的1.5倍分别划定各学科特长生录取范围;其次,由高中学校在录取范围内考生中综合考察学生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第三,由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按程序通知考生并征得考生及家长同意后,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信息技术学科特长生的录取,由相关招生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学科竞赛成绩自主录取并进行公示。第四,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录取之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学科特长生占规模内招生计划。
第四步:指标分配录取
(1)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6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初中和民办初中,下同)应届在籍且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结果将按规定时间在张店区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按照各录取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将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应届在籍且在读考生按照中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打印录取名单。
第五步:综合录取(规模内剩余招生计划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指标生人数,不含特长生计划、扩班额计划、已录取的推荐生和破格生人数)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打印录取名单。
(3)规模内特长生录取
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报考特长生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第六步:三限生的录取
(1)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的三限生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2)扩班额三限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录取结束后,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
2、录取过程中注意事项
(1)规模内录取考生计划完成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以后,各招生学校可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等多种方式,在家长量力自愿的前提下,组织三限生录取考生交费和正式通知书的发放。此前不得对考生和家长做任何形式的许诺,不得先行收取和截留报名资料,不得收取考生及考生家长任何费用。先期同意交费上学并已按规定程序被预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又未交费的,不得强求学生交费,可取消入学资格。交费期间,要对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
(3)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22日把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报区“中招办”,同时退交未报到考生档案。
(4)职业学校的志愿报考,由考生持《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直接到所报考的职业学校报名。
(5)要进一步严密招生的各个环节,严密工作程序,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附:1.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3.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
4.2010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
附1:
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秀德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德海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邹云慧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胜华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 庆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张方成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董维山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 铭  区教育局仪器站站长
荣敦祯   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王德军  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张 艳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张方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第一阶段:根据淄博市2010年初四中考意见制定下发中考相关政策意见(5月17日前)
1、审核、汇总、上报高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3月下旬 计财科及基教科)
2、审核、汇总、上报高中招生学校招生简章(4月12日前 基教科)
3、制定下发2010年初四中考招生工作意见(4月底前 基教科)
4、制定下发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4月底前 基教科)
5、制定下发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5月16日前 基教科)
6、制定下发中考指标计划分配方案及结果公布(5月17日前 基教科)
7、制定下发考查科目实施工作方案(5月17日前 仪器站)
二、第二阶段:中考相关工作安排(6月10前)
1、组织初四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英语口语考查工作(4月底前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2、召开全区中考招生工作会议(5月7日 基教科及各学校)
3、组织初中学校初四中考考试科、考查科考生集体报名并收取考试报名费、考务费(5月11至5月13日 基教科及计财科)
4、组织外区县转入考生及往届生考试报名(5月14日 基教科)
5、收取初四中考特殊考生相关证件(5月11日至14日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6、未下达高中计划的高中学校申报艺体推荐生招生计划(5月10日 基教科及相关高中学校)
7、艺体特长生及艺体推荐生报名(5月15-16日 初中学校及高中学校)
8、艺体特长生及艺体推荐生测试及发放合格证、确定录取名单(5月21日前 基教科及各高中招生学校)
9、组织参加全市田径达二级测试的考生报名(5月16日-17日初中学校)
10、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整理汇总(5月17日  基教科)
11、审核中考特殊考生相关证件,并录入信息(5月18-21日 基教科)
12、下发《淄博市2009年中考招生指南》(5月中旬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13、上报市教育局考生信息光盘(5月27日 基教科)
14、中考体育考试、缓试、补考及成绩录入复核上报(6月10前基教科及各考点学校)
三、第三阶段:文化课考试、志愿填报、公布成绩及考查科目考查(7月3日前)
1、组织全区初中学校志愿填报培训(5月21日 基教科)
2、考生志愿填报,收取并复核志愿相关材料(5月24-25日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3、全区中考志愿汇总(5月26日 基教科)
4、召开全区中考考务会,打印下发考生准考证、志愿表等中考材料(6月11日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5、安排中考文化课考试考点,并选聘培训监考教师(6月17前 基教科及高中考点学校) 
6、组织中考文化课考试(6月18至6月20日 基教科及高中学校)
7、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6月21日至23日 仪器站)
8、上报各考查测试成绩(6月27日前 仪器站)
9、公布成绩,下发考试成绩单(7月3日前后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四、第四阶段:组织高中学校录取(7月30日前)
1、普通高中录取(7月10-18日 基教科)
2、未报到考生信息数据库汇总上报(7月23日前 基教科)
3、高中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下发至各高中学校(7月30日前 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