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还钱?!
对不起,下面的文字不是开玩笑了:
1、本人自2009年8月15日起减少在CFan论坛的次数,因为某些人认为我在这里是发ADs的,而且发我国的相关法律也属于AD范畴。
2、开玩笑最终还是开大发了,在此请管理员(只有管理员!)删除我所有活动贴,谢谢。
3、本人所有分号仍归本人所有,怎样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
4、你那1快钱想怎办就怎办了
从此告别CFan论坛。
张宁绝笔
2009年8月15日
… [reply=zhn038,2009-09-03 12:30 AM]%……………………[/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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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taro
Post: 2009-08-3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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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zhn038,2009-09-03 12:30 AM]%……………………[/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