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划片方案公布

淄博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划片方案已经确定

图:二〇一〇年张店城区初中招生划片示意图(点击放大查看)

【张宁网报道】初中入学通知书已经陆续发放到今年五年级毕业生的手中。今天,记者从张店区教育局获悉,初中招生划片方案确定,招生继续采取划片划校招生的办法。该划片方案适用于2010年张店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今后,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划片招生以当年张店区教育局制定的划片方案为准,除张店区教育局制定的划片方案外,其他任何渠道的划片招生信息均不能作为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划片入学的依据。

据悉,张店区初中招生所划学片不包括张店区以外户籍的居民子女。各镇中学要按有关规定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非城区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应回户籍所在镇中学入学。区域内无区属学校的,镇中学应招收驻地非农业人口的住户子女入学。尚未划定学区的散居居民子女,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张店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初中实行指令性计划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于8月24-26日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到,各初中学校负责对分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弄虚作假、改动户口、制造假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的学生,一经查出,取消分配资格,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2008年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2009年5月1日之后户口簿及房产证新迁入片区内的业户子女、在张店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张店户籍五年级学生、张店户口无小学学籍的五年级毕业生、张店户口到外地借读未办理外出借读手续的学生初中一年级入学,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调剂安排。在初中一年级新生分配结束后交验材料、报名登记的统一调剂安排入学。城区内各小学要告知在校毕业生中非城区常住户口和非本区户口在我区借读的五年级学生按规定时间回应就读学校报名。经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凡父母及子女在城区有户口,而子女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按学生父母户口、住址办理上学;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全家(父亲、母亲、学生)户口入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且学生父母确无自己住房并与老人长期同住的,入初中一年级者,户口迁入时间应与小学入学时一致;张店户口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全区学校生源状况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招收学生的学籍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所招收的无小学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对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又要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按调剂生分配。

本市外户口到张店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以2010年5月1日为界),夫妇双方均在流入地合法务工。被确认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并建立临时学籍,不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学籍名册。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应回原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段学校。

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初中定点学校:淄博三中、张店三中、金苑学校、张店一中、马尚一中、铝城二中。

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来访者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做出答复,举报电话为(0533)2150650、2187010、2869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