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一、罗马法的含义:
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包括罗马共和国和帝国时期的所有法律。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
时间:奴隶制国家时期
范围:共和国、帝国、东罗马帝国前期
二、罗马法的开端——《十二铜表法》
1)时间:前5世纪(共和国时期、贵族共和)
2)制定的原因:(1)共和国的诞生,统治需要(2)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激化,平民的斗争
3)制定者:贵族十人委员会(政府)
4)主要内容:民法、刑法、诉讼程序
5)渊源:未成文的习惯法
6)适用范围:适用于罗马公民,故属于公民法。
7)评价:性质地位: 是由政府制定公布的法律,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罗马法开端,基本法。
实质:维护奴隶主统治的工具
作用:贵族不能随意解释,限制了贵族的权力,是平民的一大胜利。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奴隶主统治。
三、罗马法的发展
(1)共和国时期: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平民权益的法律
前286年,罗马确立阿奎里亚法,是现代民事侵权法的开端。针对公民财产受到侵犯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赔偿条款。
(2)帝国时期: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大,为调解罗马人与被征服民族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巩固统治。
四、罗马法的完备——查士丁尼法典(或《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1)时间、制定者:6世纪,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组织
2)形成原因:罗马法大而杂,不利于统治。
3)组成:《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新敕》
4)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被征服地区的公民,属于万民法。
5)地位:从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完备阶段。
五、罗马法的一些思想内容: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人类权利;渗透着“自然法”思想。
(2)但罗马法存在君权至上和男女的不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
六、罗马法的影响
1、对罗马帝国影响:罗马法稳固了帝国的政治
2、对后世的影响:
构成现代欧洲大陆法律体系的基础;为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思想理论基础;为欧美各国立法提供依据;对中国也有一定影响。
本课总结: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法典为总结的罗马法,在维系罗马帝国的稳定、统一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后来被西欧大多数封建国家采用,也成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的蓝本,并扩展世界各地。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是:规范人的行为,调节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