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欧洲大陆的政体改革 高中课程《历史》(岳麓版)必修1(政治文明历程)

第十课 欧洲大陆的政体改革

一、艰难的法兰西共和之路

思考: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到1870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这段期间,法国的政局有什么样的特点?

特点:政局动荡,政权更替频繁,政体反复变换。       

结论:法兰西的共和之路是艰难曲折的。

二、1875年宪法的内容

法国政体特点:

宪法:议会制和总统制混合制度

实践:议会制共和制

三、脆弱的代议制民主——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确立背景:德意志统一

为了巩固统一,发展帝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颁布了一部宪法《德意志帝国宪法》。

四、宪法内容:宪法规定帝国实行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

行政权:

皇帝:国家元首;世袭;任命首相和帝国官员;召集和解散议会;统帅军队;

首相:政府首脑;由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

立法权: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立法。帝国国会的立法必须获得联邦议会的多数同意。无行政监督权,但政府的财政预算必须由其批准。

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议会不能组成代议制政府,对政府没有任何监督权,皇帝在军事、财政问题上享有否决权,皇帝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

德意志帝国宪法政体特点: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代议制民主;但专制色彩浓厚。

五、德意志帝国宪法影响

积极:

政治上: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经济上: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保留了普鲁士的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色彩,是后来两次世界大战的根源。

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异?说明了什么?

不同水平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等因素所构造成基本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复杂性。说明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不过实现民主的具体制度设计完全可以不同。

六、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概念解释:由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它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通常以议会作为代表民意的机关。

基本特征:

1)实行普选制。由通过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

2)实现人权自由的原则。议会议决事项均由议员共同讨论并经多数通过;

3)政党政治比较突出。它将竞争机制引进了政治生活。

4)议会享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现代国家大都实行代议制。

 

总括:

本单元需要掌握的核心问题是资产阶级代议制度建立的本质:即“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把国家的主要权力──立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以限制君主或总统等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并通过立法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