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学在路上

中考直通车·写给即将参加中考的中学生的话

 

        中考是一个人走向成才的关键一步,怎样走好这一步?是每个中学生、中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非常关注的问题,作为即将参加中考的中学生本人请你切记:
        1、你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静候你中考佳音,为不让他们听到令人失望的消息,请你努力拼搏,做好最后的冲刺吧。这将是你对他们最好的爱。
        2、你的父母在翘首期盼你中考凯旋,以此能在同事及亲朋好友面前做足颜面,更可自豪地对他人说:“我儿子(女儿)很争气。”为了生养你,供养你十五六年的父母争分夺秒,用心学习吧,争取不让父母为你伤心。中考好成绩是你对父母最好的爱。
        3、为你的学习辛勤耕耘九年的中小学教师,热切关注着他们栽培的幼苗早日成才,他们真心希望你中考再创佳绩,他们会为有你这样的学生感到骄傲。请你为了细心呵护你,教给你知识的老师刻苦努力,胜不骄,败不馁,力争中考“门门优”吧。中考好成绩是对恩师最好的回报。
        4、九年寒窗苦读,你牺牲了很多玩乐的时间,因为你希望自己能够成才,能够长大后报效国家,为了你自己这份爱国之心,请你在中考前这三十多天好好学习吧,你不能让自己的人生留有遗憾。中考好成绩是你为自的最好证明。
        5、同窗九载的九零后们,你们不希望自己输给八零后,也不想输给零零后,为了你们这一代人你会努力为中考拼搏吧,因为这是你爱国、爱家、爱同学的最佳体现。
        拉拉扯扯写了这些话,即将参加中考的中学生请谨记这温馨的提示吧!
        温馨提示:
        为了回报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对你的爱,请你努力拼搏,做好最后冲刺。
        为了给生养你的父母争口气,不让他们为你伤心,请你分秒必争,用心学习。
        为了报答细心呵护你,教给你知识的恩师,请你刻苦努力,争取中考门门优。
        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留有遗憾,请你在中考前这七十多天好好学习吧。
        为使自己无愧于九零后的称谓,永不输给八零后、零零后,加油加油再加油。

 

张店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张店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教通字[2010]42号
 
张店地区各初中学校:
现将《张店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中考工作各项规定,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1、张店区2010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2010年中考体育测试日程安排表
       
 
 
                                二○一○年五月五日
张店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2010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0年张店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的范围和对象
    全区凡报考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
1、考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由于受游泳场馆限制,暂不设游泳项目。
2、评分标准
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评分标准执行。
 3、考试规则
(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测试方法:受试者10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全部在400米标准场地塑胶跑道进行,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不计小数。
注意事项:受试者心脏有疾病的不能测试(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受试者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考前应教育学生做好准备活动。
(2)立定跳远
测试方法: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以厘米为单位记录成绩,不计小数。每人连续试跳两次,取最好成绩。
注意事项:
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测试;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两次试跳均无成绩者,再跳至取得成绩为止。
(3)引体向上
测试方法:受试者立于杠下,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成功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注意事项:受试者不得借助身体摆动的力量完成动作,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不合乎规格要求的动作不应计数;最后成绩以负责测试的考务人员报数为准。
(4)仰卧起坐
测试方法:受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便固定下肢。受试者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注意事项: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测试过程中,考务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最后成绩以负责测试的考务人员报数为准。
三、报名
2010年中考体育报名时间为5月11日13日,各初中学校具体报名时间安排与文化课报名相同;报名时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信息进行报名,各校要按照下发的统一模板上报学生电子信息,同时按模板内容打印一份纸质档案学校加盖公章后上交“中招办”。
报名时,男、女生分开用两个模板录入,文件名为“×校男”和“×校女”;模板中相关信息从省电子信息系统中导出后粘贴至模板,模板“选项”一栏中,男生选择测试引体向上的应填写“引体”,选择“立定跳远”的应填写“跳远”;女生选择测试“仰卧起坐”的应填写“仰卧”,选择“立定跳远”的应填写“跳远”,并分别按选项进行分组,所报体育考试选项须家长签字同意,签字手续由学校保存备查;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需要申请免试的应在“选项”一栏中填写“免试”,并提交个人情况档案袋,档案袋内必须包括由考生本人提出的申请,学校开具的证明(此证明须由本班5名学生、班主任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初中阶段体检表、区级以上医院伤、残、病证明,并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体育;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需要缓试的考生,应填写“缓试”, 并注明选择哪一测试项目;免试申请材料、缓试申请于5月24日上报“中招办”;现场提出缓试申请的经审批后需签字确认;缓试学生将于6月9日集中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模板中“分组”和“序号”中必须用半角的阿拉伯数字填写。
体育考务费的收取和使用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记分办法
1、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见附2;考生须在半天内考完所规定的两项体育考试项目;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致使当天考试无法进行,涉及学校另行安排考试时间,不顺延。
2、记分办法
(1)每一考试项目满分为100分,1000米和800米跑按考生成绩得分的40%;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二项考生任选一项)按考生成绩得分的30%记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升学体育考试满分70分。
(2)经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免试体育的学生其成绩按42分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但必须建档备查,并在体育成绩记录表中注明;证明材料由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五、组织领导
1、体育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考生毕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应完善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消除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各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为做到体育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全区体育考试统一设立在400米塑胶跑道标准场地上进行,非考点学校必须送考到校,有条件的学校可用车接送考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各考点学校要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学生考试的服务工作,优化考试环境,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点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悬挂横幅:“张店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点”,要配备医护人员和考务人员,考务人员要维持好考场内秩序,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对在体育考试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考前体育锻炼,掌握考试的方法和规则要求, 并负责本校考生的报名和成绩校对工作。
4、区教育局将选调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考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考务人员持证进入考场,考生持准考证依次入场参加考试;各点记录员要当场宣告考生成绩,考生成绩由各点记录员进行记录,记录考生成绩一律用圆珠笔填写;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考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生效,否则成绩判为零分;各考点要设体育考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考试号码的校正工作,总记录处负责学生成绩的查对工作。
5、要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依据考场纪律、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区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2150650  2869980  2869934
市教育局将成立检查小组,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并设咨询监督电话:2773106 6287004。
各考点学校要在显眼的位置公开市、区教育局的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凡未张贴公布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2010年中考体育测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参加考试学校
考点
5月26日8:00
文苑学校、铝城一中、外转入学生
张店一中
5月26日13:30
铝城二中、南定中学
张店一中
5月27日8:00
张店一中、傅家中学
张店一中
5月27日13:30
中埠中学、湖田中学 、淄博十七中、新大地学校
张店一中
5月28日8:00
淄博五中、耀南中学
张店一中
5月28日13:30
沣水中学、淄博三中
张店一中
5月29日8:00
马尚一中、房镇中学
区实验中学
5月29日13:30
火炬学校、石桥中学、马尚二中
区实验中学
5月30日全天
区实验中学、市外语学校
区实验中学
5月31日全天
张店七中、建桥学校
区实验中学
6月1日全天
淄博十八中、新元学校
淄博十八中
6月2日8:00
张店二中、世纪英才
淄博十八中
6月2日13:30
东方双语、四宝山中学、金苑学校
淄博十八中
6月3日8:00
张店三中、区外语学校、卫固中学
淄博十八中
6月9日上午8:00
各学校缓试考生
淄博十八中
 

张店区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张店区2010年中考体特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施方案》的通知

张教通字[2010]41号
 
张店地区初中学校及高中学校:
现将《张店区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招生各项工作。
附:张店区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五月五日
张店区2010年中考体特专业测试
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施方案
 
根据《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10]4号)、《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10]12号)及《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0]15号)文件要求,为保证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
根据《关于下达淄博市二O一O年部分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0]14号),2010年张店地区(包括张店区及开发区,下同)招收艺体特长生的高中学校有:淄博五中55人、淄博十一中110人、淄博十七中318人。
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等各种宣传途径提前告知考生各专项特长生招生计划、专业测试内容、评分标准等相关测试内容。
1、报名条件: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且具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乒兵球、音乐,美术,书法,表演等项目的爱好和特长者。
2、报名、测试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报名时间5月15日至16日,报名、专业测试地点在各招生学校。测试时间由高中招生学校报名时通知考生。各招生学校咨询电话如下:
淄博五中咨询电话: 2176013 2178151 
淄博十一中咨询电话:3066236、3066802
淄博十七中咨询电话:2362778、 2362729
有田径特长,平时测试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达级赛。5月16-17日,由各初中学校汇总参加田径达级赛的考生信息,持考生学籍表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报名;6月5日在淄川一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
3、如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市教育局予以认可,二级运动员成绩证明在全市各高中学校通用,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参加破格录取。
4、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必须在5月21日前按学校特长生计划总数的1:2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书,同时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模板进行录入成绩,将电子稿发送至zywenwen2008@163.com,并在各招生学校网站上公布。于6月10日前将成绩经学校负责人和全部评委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测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解释。
5、淄博十七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录取的音乐、美术、书法、表演、播音主持、舞蹈、体育舞蹈等艺术专业特长生可以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的招生考试。
二、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0]15号)文件要求,未下达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可以组织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计划申报
拟组织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工作的高中学校,依据本校艺体特色的发展需要确定拟招收艺体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含破格录取的学生不得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的15%)、实施方案,并于5月7日报区“中招办”审批,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审批后,由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报考志愿,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特长展示(测试)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自行组织推荐录取整个实施过程,对录取的考生应由专家评委在考生推荐生申报表上填写录取理由并签字负责,经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于5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等宣传方式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将录取名单及电子稿上报区“中招办”及淄博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案。推荐录取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解释。
2、推荐条件
对艺术、体育特长生突出的初中毕业生,自愿参加推荐录取。由学生和家长如实填写《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推荐生申报表》,至少两名初中毕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和艺术或体育教师)同意推荐,由初中毕业学校审核后一式两份交招生学校,待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报“中招办”一份留存。
三、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推荐(破格)录取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1、各高中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要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及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13日前实施方案报“中招办”审批各高中招生学校要做好组织报名、考场的设置及测试器材的准备等各项工作,确保考生成绩的公平、公正、公开。
2、按照《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10]4号)有关规定,推荐录取的艺体特长生可以不参加全市统一的中考招生考试。其它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推荐录取的学生。
3、要高度重视考生安全工作。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有初中毕业学校专人带考,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各招生学校要制定详实的测试工作安全保障预案,测试前一天对考场、器材及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原则,招生学校要在考场附近配备医护人员,确保学生在测试活动中的安全。
4、考生凭初中学籍表参加测试。体育特长生及田径达二级赛报名时必须审验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各初中学校要通知拟参加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的考生及时登录各高中招生学校校内网站了解其推荐录取计划、项目、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测试标准等相关测试信息。
6、各招生学校根据中考文化课考务工作等相关要求,维持好考点秩序;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评委和考务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依据考场纪律、考生守则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测试过程中设立市、区监督投诉电话:2869980、2773537,各考点也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将监督电话张贴公布,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附:1.2010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推荐生申报表
2.2010年淄博市中考田径达级赛报名表
3.2010年淄博市部分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教通字[2010]43号
张店地区各初中学校:
现将《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张店区2010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
      
  
二○一○年五月五日
 

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2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0〕55号)、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意见》(淄教基字[2010]17号)、《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淄教基字〔2010〕18号)文件精神,加快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制定《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意义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一项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测试,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逐步实现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素养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建立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全面鉴定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形成正确的人才观、价值观和良好教育环境,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各校要认真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意义,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及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确保学业考试顺利实施
为确保学业考试各个环节程序严密,确保学业考试质量,成立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办公室(简称“学考办”)。由“学考办”负责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学业考试工作实行科室分工负责制:基础教育科负责学业考试政策的制定、文化课报名、资格审查、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管理工作;计财审计科负责学业考试经费的协调;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学生查卷工作;仪器站负责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将学业考试的意义及目的传达给每一位考生和家长,使考生和家长能够从正规渠道掌握和了解他们需要的信息,正确引导考生及家长全面、准确地掌握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业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带考教师等相关人员的交通、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各考点学校还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区教育局设立学业考试工作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187010、2150650、2869934。
三、2010年学业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范围
张店区及开发区驻地初中学校的初二(2008级)和初三(2007级)在校生
2、报名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中二楼“学考办”
3、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以所在初中学校为单位集体到“学考办”报名。国办学校领办的民办初中,其学生要和国办学校学生分开,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电子档案管理,考生基本信息从初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并将每个考生的信息、照片进行认真核对,打印学生报名信息表,核对人、校长签字盖章后,将学生纸质信息及电子信息、学生照片(.jpg格式),按规定报名时间上报“学考办”。
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5月11日上午:房镇中学、淄博五中、一中、金苑学校、铝城二中、淄博十七中
5月11日下午:傅家中学、湖田中学、二中、铝城一中、东方双语学校
5月12日上午:马尚一中、马尚二中、沣水中学、三中、张店外语实验学校
5月12日下午:区实验中学、淄博外语学校、中埠中学、市三中
5月13日上午:开发区学校、南定中学、文苑学校
5月13日下午:七中、张店建桥实验学校、淄博十八中、新元学校、新大地学校
四、学业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1、学业考试科目
2010年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及分值为地理50分、历史50分、生物50分、信息技术50分。初中二年级(2008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学科考试,初中三年级(2007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考试。
2、学业考试时间:6月21日至23日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21日
8:30- 9:30生物(2007级)
10:30-11:30历史(2007级)
14:30-15:30地理(2007级)
16:30-17:30地理(2008级)
6月22-23日
信息技术(2007级)
3、考场编排及考点考场设置
文化课考试实行全区混编考场,一般设在高中学校。“学考办”在审核学生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6月11日前后,打印、下发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参加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混编考场,考点设置在初中学校微机室每个考场40-56名考生,每天六场,每场40分钟,两场间隔30分钟。采取网上考试,程序集中判分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办法由区仪器站按照相关要求制定。
五、学业考试成绩的管理和使用
1、成绩公布
学业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第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第形式公布,分A、B、C、D、E五个等第;等第确定办法为按照参加学业考试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第,其中考试人数的15%为A等,25%为B等,35%为C等,20%为D等,5%为E等。
7月3日前后,由“学考办”统一领取考生成绩,并通过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学生本人可通过学业考试成绩网上查询系统等形式免费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分数,查询网址:http://www.zbedu.gov.cn;http://www.zbedu.net;http://jichu.zbedu.net。
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查分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需要查分的考生填写“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教研室负责汇总,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及时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进行更正。
2、成绩管理
(1)学业考试成绩管理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学业考试成绩库,由“学考办”和初中学校分别留存备案。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3)学生因升学等原因需回原籍时,应由就读学校出具学业考试成绩证明由“学考办”确认后,一并转入接收区县和学校。接收的市内转入考生应由接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原始成绩,参照本区县相应学科等第范围重新确定其学业考试等第,并通知接受学校一并留存备案。
(4)学生因外地转入等原因未参加相应学科考试或考查的,可申请随下一级参加学业考试或考查,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第划定办法划定等第。
3、成绩使用
(1)对具有张店区初中学籍或开发区初中学籍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实行学业考试后,不再单独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将学业成绩(等第和原始成绩)和基础素养评定成绩结合使用,根据学生的志愿,择优录取(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后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制定);对在张店区或开发区借读的外区县户口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在张店区或开发区义务教育段学习的终结性毕业成绩使用。
(2)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条件。实行学业考试后,任何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
六、学业考试费用的管理与使用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0〕55号)文件要求,学业考试费用由市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合理测算成本,按照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业考试责任分工项目,将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附:1、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领导小组
    2、淄博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意见
 

 

张店区201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张秀德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德海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邹云慧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胜华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 庆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白怀泉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张方成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董维山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 铭 区教育局仪器站站长
王德军 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张 艳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张方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淄博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施意见
淄教基字[2010]1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2号)文件精神,加快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引导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0〕55号)的有关要求,就我市实施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逐步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素养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建立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全面鉴定的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形成正确的人才观、价值观和良好教育环境,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考试内容
  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测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所有初中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根据考试的具体内容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测试科目,采用纸笔测验、听力测试以及口试、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多种测试形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考查科目为: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地方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
  三、考试命题
  建立和完善命题工作机制,落实命题人员资格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试题征集制度、命题与审题分离制度、阅卷质量过程监测制度、试题评价反馈制度等,确保试题质量。学业考试命题依据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力争全面落实新课程提出的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具体从以下方面改革考试内容:
  1.减少和淡化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的题目,一般不单独考查基础知识;着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
  4.不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
  5.设置部分选做题,即要求考生在给出的若干题目中,根据规定的数量,自主选择题目进行解答。
  6.降低试题难度。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7左右,引导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
  四、考试实施办法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自2007级初中开始实施。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不同年级开考不同科目,考试时间在该课程教学内容结束后,全市统一组织进行。
  1.各年级学业考试科目和内容安排
  初中二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学科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初中四年级学生第一学期结束,全部参加艺术、地方必修课程、综合实践的考查;初中四年级学生第二学期结束,全部参加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的考试、考查或测试。因教学计划调整,2007级学生在初三参加地理学科考试。
  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2.考试科目实施办法
  考试科目和内容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组织进行。学业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中下旬。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信息技术50分。各学科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第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第形式公布,分A、B、C、D、E五个等第。等第确定办法:按照参加学业考试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第。考试人数的15%为A等,25%为B等,35%为C等,20%为D等,5%为E等。
  3.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艺术、英语口语、地方必修课程、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考查,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考查。
  各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和公布,分C、D两个等第。等第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第。原始成绩≥满分的60%为C等,﹤满分的60%为D等。
  4.测试科目实施办法
  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统一制定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70分。测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第备案,以等第形式公布,分A、B、C、D、E五个等第。等第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第。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
  五、考试成绩的管理与使用
  1.学业考试成绩管理采取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三级管理备案,实行电子化管理。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学业考试成绩库,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分别留存备案。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学生本人可通过学业考试成绩网上查询系统等形式免费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分数。
  3.学生因升学等原因需回原籍时,应由就读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业考试成绩证明,一并转入接受区县和学校。接收的市内转入考生应由接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原始成绩,参照本区县相应学科等第范围重新确定其学业考试等第,并通知接受学校一并留存备案。
  4.学生因外地转入等原因未参加相应学科考试或考查的,可申请随下一级参加学业考试或考查,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第划定办法划定等第。
  5.学业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实行水平测试后,不再单独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将学业成绩(等第和原始成绩)和基础素养评定成绩结合使用,根据学生的志愿,择优录取。(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后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6.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条件。实行学业考试后,任何区县、乡镇、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学业考试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一项重要举措,涉及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学业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学业考试政策的制定工作和组织实施以及地方必修课程、综合实践考查的管理工作;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负责学业考试经费的协调;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体育与健康、艺术科目的测试管理工作;市教研室负责试题命制、阅卷、学业考试结果分析工作;市电教馆负责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市教育服务中心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管理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信息采集、考务安排等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学业考试的各项制度。主要是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评价反馈制度等,确保学业考试各个环节程序严密,确保学业考试质量。

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教通字[2010]44号
张店地区初中学校及高中学校:
现将《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10年中考招生各项工作。
附: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五月五日
 
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根据《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10]4号)及《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淄教基字[2010]1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张店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学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耐心细致做好中考各项招生工作
中考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招生学校和毕业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对招生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分析每一个招生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中考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一)成立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中考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中招办)。由“中招办”负责全区中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与协调。实行科室分工负责制: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招生报名、资格审查、组织中考文化课考试、普通高中录取、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职成教科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区仪器站负责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考查科目的组织工作;计财审计科负责招生计划的申报、招生收费的管理;各初中毕业生学校负责英语口语考查;纪委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
(二)各高中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将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规模内录取名单、录取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收费标准张贴公布,自觉将招生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中考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使中考招生成为“阳光工程”。
(三)做好中考政策宣传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各学校要将中考政策传达给考生和家长,深入、细致地对中考工作的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方法进行广泛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从正规渠道掌握和了解他们需要的信息,正确引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填报志愿,真正做到为考生和家长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严禁各初中学校擅自接待高中招生学校到学校进行宣传,维护好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招生期间,“中招办”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来访者要做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区教育局设立中考招生工作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187010、2150650、2869934。
(四)高度重视中考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带考教师等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各考点学校还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二、中考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具有张店及开发区户口(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或张店及开发区初中学籍的201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
(二)报名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中二楼“中招办”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中考的初四在校毕业生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以初中学籍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体到“中招办”报名,国办学校领办的民办初中,其学生要和国办学校学生分开,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电子档案管理,考生基本信息从初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并将每个考生的信息、照片进行认真核对,打印学生报名信息表,核对人、校长签字盖章后,将学生纸质信息及电子信息、学生照片(.jpg格式)及不参与指标分配录取的学生名单,按规定报名时间上报“中招办”。
毕业学校还需带统一格式的“特殊考生加分信息申报表”(电子稿)、2010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纸质,附4)、特殊考生的获奖证书、证明等原材料及复印件(特殊考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材料等按综合类、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交“中招办”审验。
考生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中考报名费和各考试科目的考务费。每个学生报名费7元,文化课考务费3元/门×9门=27元,加试体育5元,共39元/生。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1日上午:房镇中学、淄博五中、一中、金苑学校、铝城二中、淄博十七中
5月11日下午:傅家中学、湖田中学、二中、铝城一中、东方双语学校
5月12日上午:马尚一中、马尚二中、沣水中学、三中、张店外语实验学校
5月12日下午:区实验中学、淄博外语学校、中埠中学、市三中
5月13日上午:开发区学校、南定中学、文苑学校
5月13日下午:七中、张店建桥实验学校、淄博十八中、新元学校、新大地学校
2、2010年4月30日及以前全家取得张店区及开发区户籍需参加中考的外转入考生及往届生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5月14日早8:0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持初中学籍表(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的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带学生本人进行现场照片采集,并缴费中考报名费及考务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还需带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此类考生不参与指标分配录取。
3、初中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对已取得我区学籍的,可在我区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也可在5月中旬前持学校开出的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参加中考报名。
4、在张店区及开发区借读的外区县户籍学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所需档案材料由借读学校负责提供。
5、张店区或开发区户籍未办理借读手续外出借读的学生参加中考不参与指标分配。
6、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校使用原学籍编号参加报名,也可到区县教育局直接报名,但不参与指标分配录取。
三、中考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2010年中考考试科目有: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科目(简称理科综合)(180分),政治、地理、历史综合科目(简称文科综合)(150分),体育(70分)。
1、文化课考试
(1)全市统一考试时间:2010年6月18-20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30—10:30语文
14:30–17:00理科综合
6月19日
8:30—10:30数学
14:30-16:30外语
6月20日
8:30–11:00文科综合
 
(2)考场编排
文化课考试实行全区混编考场。区县教育(教体)局在审核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6月11日前后,打印、下发准考证。
(3)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由“中招办”统一安排。考点设置在高中招生学校。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考生持准考证参加文化课考试。
2、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7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体育考试项目为:
男生:10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
体育评分标准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体育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办法按照《2010年张店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考查科目
2010年中考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各考查科目在中考准考证下发以前组织进行的,使用学生学籍表参加考查;中考准考证下发后组织进行的,使用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各考查科目成绩于6月2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的考查由区仪器站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2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信息技术的考查时间为6月23日。已参加“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不再参加信息技术科目的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或未进行信息技术考查的考生可以参加由仪器站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英语口语考查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一并组织实施。考查时间为4月30日前,成绩以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三)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
具体报名、测试、录取工作按照《张店区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张教通字[2010]41号)执行。
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月30日前,由各初中学校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实施。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等第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在同等条件下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程序,坚持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示,对申诉投诉问题及时规范地进行处理。区教育局采取随机抽样、重点检查等适当形式审核、监督各初中学校评价过程,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校于4月30日将初四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发至zywenwen2008@163.com邮箱内。
五、志愿填报工作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以及公办普通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只面向张店区及开发区招生。淄博中学和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中。
经批准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
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二)中考成绩公布时间
7月3日前后,由“中招办”统一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并通过毕业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查分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需要查分的考生填写“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研室负责汇总,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及时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
考生成绩单只发放给考生本人,任何学校不得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
(三)志愿填报时间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继续采取中考文化课考试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填报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5日。
(四)志愿填报地点及办法
1、志愿填报工作由“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具体负责。各初中学校于5月26日下午2:00前将学校志愿报考信息库及报考相关材料交至区“中招办”。
2、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由考生本人填写《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附件3)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报考特长生志愿时须慎重,报名时须持特长生专业合格证,并在《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中“是否按特长生报考”一栏中注明“是”,同时注明报考专业和名次。对于已经取得特长生合格证但未报考特长生志愿的,录取时不参加特长生计划的录取,只按文化课成绩参加非特长生的录取;对于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又报考了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按录取特长生的程序和办法,只参加特长生计划的录取,不参加非特长生计划的录取。
(五)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各初中学校要有条不紊地规划好填报流程,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严肃有关纪律,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扣留学生的相关材料。                                   
2、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中考录取工作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宏观组织和协调,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集中录取时间7月10-18日。
(一)普通高中录取的有关政策
综合类: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烈士子女照顾2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
  德育类:初中毕业年级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十佳中学生”称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照顾5分参加录取。
  科技类: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照顾10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并参加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的专利评比,获“十佳专利发明奖”和 “优秀专利发明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小学科技创造活动竞赛或评比,获个人项目省级一等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照顾3分参加录取。
  体育类: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单项成绩前4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经市教育局测试田径项目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的考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以破格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初中组单项比赛第二名以上的, 照顾5分参加录取。(报考体育类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艺术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艺术项目比赛获个人项目全国一等奖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照顾3分录取。(报考艺术类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
往届初中毕业生总分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二)普通高中录取程序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破格免试录取、自主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
1、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时,若出现并列名次的考生,超出招生计划时,超出的考生依次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录取工作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
未下达艺体特长生计划的高中学校按照《张店区2010年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艺体特长生推荐(破格)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张教通字[2010]41号)要求制定学校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并组织录取,于5月21日前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艺体特长生推荐录取占高中学校规模内招生计划。
第二步:破格生录取
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由初中学校申报、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破格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6日前进行公示。各招生学校将破格录取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上报“中招办”。
第三步:学科特长生自主录取
2010年面向全市自主录取部分具有相应学科潜能的考生的高中招生学校有:淄博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各10人;淄博实验中学、淄博四中和桓台一中数学各10人;淄博七中和沂源一中物理各10人;淄博六中化学10人、淄博一中和高青一中生物各10人;淄博五中信息学10人。
录取程序是:首先,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的中考成绩,按照相关学校各学科招生总数的1.5倍分别划定各学科特长生录取范围;其次,由高中学校在录取范围内考生中综合考察学生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第三,由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按程序通知考生并征得考生及家长同意后,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信息技术学科特长生的录取,由相关招生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根据考生学科竞赛成绩自主录取并进行公示。第四,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录取之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学科特长生占规模内招生计划。
第四步:指标分配录取
(1)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6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初中和民办初中,下同)应届在籍且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结果将按规定时间在张店区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按照各录取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将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应届在籍且在读考生按照中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打印录取名单。
第五步:综合录取(规模内剩余招生计划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指标生人数,不含特长生计划、扩班额计划、已录取的推荐生和破格生人数)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打印录取名单。
(3)规模内特长生录取
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报考特长生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第六步:三限生的录取
(1)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扩班的三限生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2)扩班额三限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录取结束后,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
2、录取过程中注意事项
(1)规模内录取考生计划完成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以后,各招生学校可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等多种方式,在家长量力自愿的前提下,组织三限生录取考生交费和正式通知书的发放。此前不得对考生和家长做任何形式的许诺,不得先行收取和截留报名资料,不得收取考生及考生家长任何费用。先期同意交费上学并已按规定程序被预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又未交费的,不得强求学生交费,可取消入学资格。交费期间,要对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
(3)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22日把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报区“中招办”,同时退交未报到考生档案。
(4)职业学校的志愿报考,由考生持《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直接到所报考的职业学校报名。
(5)要进一步严密招生的各个环节,严密工作程序,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附:1.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3.淄博市中考报考志愿表
4.2010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
附1:
张店区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秀德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德海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邹云慧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胜华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 庆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张方成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董维山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 铭  区教育局仪器站站长
荣敦祯   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王德军  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张 艳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张方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第一阶段:根据淄博市2010年初四中考意见制定下发中考相关政策意见(5月17日前)
1、审核、汇总、上报高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3月下旬 计财科及基教科)
2、审核、汇总、上报高中招生学校招生简章(4月12日前 基教科)
3、制定下发2010年初四中考招生工作意见(4月底前 基教科)
4、制定下发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4月底前 基教科)
5、制定下发中考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5月16日前 基教科)
6、制定下发中考指标计划分配方案及结果公布(5月17日前 基教科)
7、制定下发考查科目实施工作方案(5月17日前 仪器站)
二、第二阶段:中考相关工作安排(6月10前)
1、组织初四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英语口语考查工作(4月底前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2、召开全区中考招生工作会议(5月7日 基教科及各学校)
3、组织初中学校初四中考考试科、考查科考生集体报名并收取考试报名费、考务费(5月11至5月13日 基教科及计财科)
4、组织外区县转入考生及往届生考试报名(5月14日 基教科)
5、收取初四中考特殊考生相关证件(5月11日至14日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6、未下达高中计划的高中学校申报艺体推荐生招生计划(5月10日 基教科及相关高中学校)
7、艺体特长生及艺体推荐生报名(5月15-16日 初中学校及高中学校)
8、艺体特长生及艺体推荐生测试及发放合格证、确定录取名单(5月21日前 基教科及各高中招生学校)
9、组织参加全市田径达二级测试的考生报名(5月16日-17日初中学校)
10、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整理汇总(5月17日  基教科)
11、审核中考特殊考生相关证件,并录入信息(5月18-21日 基教科)
12、下发《淄博市2009年中考招生指南》(5月中旬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13、上报市教育局考生信息光盘(5月27日 基教科)
14、中考体育考试、缓试、补考及成绩录入复核上报(6月10前基教科及各考点学校)
三、第三阶段:文化课考试、志愿填报、公布成绩及考查科目考查(7月3日前)
1、组织全区初中学校志愿填报培训(5月21日 基教科)
2、考生志愿填报,收取并复核志愿相关材料(5月24-25日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3、全区中考志愿汇总(5月26日 基教科)
4、召开全区中考考务会,打印下发考生准考证、志愿表等中考材料(6月11日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5、安排中考文化课考试考点,并选聘培训监考教师(6月17前 基教科及高中考点学校) 
6、组织中考文化课考试(6月18至6月20日 基教科及高中学校)
7、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6月21日至23日 仪器站)
8、上报各考查测试成绩(6月27日前 仪器站)
9、公布成绩,下发考试成绩单(7月3日前后 基教科及各初中学校)
四、第四阶段:组织高中学校录取(7月30日前)
1、普通高中录取(7月10-18日 基教科)
2、未报到考生信息数据库汇总上报(7月23日前 基教科)
3、高中新生学籍注册信息下发至各高中学校(7月30日前 基教科)

11日起张店中考报名 淄博中学招生归张店管理

      【张宁网报道】5月7日讯 今天,张店区教育局发布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据悉,报名条件是具有张店及淄博高新区户口(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10年4月30日)或张店及淄博高新区初中学籍的201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

      2010年中考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以及公办普通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只面向张店区及淄博高新区招生。淄博中学和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中。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7月3日前后,由“中招办”统一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并通过毕业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继续采取中考文化课考试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填报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5日。
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各初中学校,由各初中学校具体负责。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的方法。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10日-18日。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破格免试录取、自主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

      ◇相关链接

      2010年面向全市自主录取部分具有相应学科潜能的考生的高中招生学校:淄博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各10人;淄博实验中学、淄博四中和桓台一中数学各10人;淄博七中和沂源一中物理各10人;淄博六中化学10人;淄博一中和高青一中生物各10人;淄博五中信息学10人。

      张店区教育局发布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事项

      5月11日至14日 报名

      5月24日至25日 填报志愿

      6月11日前后 打印下发准考证

      6月18日-20日 中考

      6月21日至22日 考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

      7月3日前后 发放成绩通知单

      7月10日-18日 集中录取

      举报电话:2187010、2150650、2869934 

传说中的淄博中学的确今年招生……只不过……

今年招生很低调……

以下是淄博中学的主要简介
PS:校区赶上山东理工大学了,挨着中润大道,倒是在我爷爷家旁边,下步走就到,太好了,如果能考到那更好了……只不过渺茫啊(某网网上据说是全省招生~囧~………………)
四宝山改造工程的效果图我看过(这一块市政府筹建,全权管理),爷爷家旧村改造搬上楼房,对面是以后淄博市最大的科技城——淄博科技城,同时也是淄博第一个电子商务中心
顺着中润大道往上就是三所学校——高新区实验中学、淄博市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上面说的淄博中学。
还有一点:我挨着淄博中学挺近,今年校区还没完全盖起来,也就是说今年的第一批学生需要租用学校来学习。如果想报考淄博中学的要注意了!额……教育局真是急性子。
 
淄博中学
平面效果图:
 
 
 

 
一 简介

    
  淄博中学位于淄博市中心城区中润大道东首、淄博市中心城区后花园之称的花山北麓,占地336亩,由淄博市政府和淄

 

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投资2.6亿元兴建,建筑面积9.76万平方米,招生规模96个高中班,在校生4800人。淄博中学筹建工作硬件校舍建设和教学管理运行同步进行,从工作起步就着力把淄博中学建成品牌学校和标志性学校,打造成独具魅力的国家级现代化学校。淄博中学2010年秋季将招收高一新生。

二 校园魅力

      淄博中学有同济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院长吴长迪亲自设计,从初期四个方案中择定最佳方案,并得到有关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设计方案体现了淄博中学五个方面的独特魅力。
  1.淄博中学坐落在山水之间的半山坡上,蕴含着山的沉稳和水的灵动,环境优美,是极佳的学堂宝地。校舍布局为中心圆形、四角方形,两个教学区和公用科技区有机组合,教学、科技、服务、运动四区分明,轴线高低连动,楼群错落有致,是设计师匠心凝聚的艺术精品。
  2.校园基调追求理性与浪漫、庄重与活泼的有机结合。理性为主,浪漫为辅,庄重为主,活泼为辅。校舍色彩为灰白融合,以灰为主,青砖、灰瓦、红柱、白顶,既展现出厚重的民族文化,又充满灵动奔放的时代朝气,把校舍融汇到山水连动的梦幻中。
  3.校舍各项指标均按照国家要求规范设计。科技馆和实验室占了很大比重,艺术馆、体育馆功能齐全,网络化、信息化、人文化、生态化融于地域性。每个建筑单体都是标志性建筑。
  4.校园园林化。依照山水自然条件和山坡地形优势,巧妙构思,精心设计,达到人与自然、建筑与自然的和谐交融,寓诗情于校园,寓画意于校园。漫步校园每一角落,都是鸟语花香,与周围的花山自然风光相得益彰、融为一体。
  5.淄博中学南门有交通便利的中润大道和省级名胜区花山风景区,北门门前有花山水库,东西两门设专路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出入。学校交通便利,自然环境优越,是最佳的寄宿制学校。
  淄博中学地理位置优越,用参与论证的专家的话说就是:宝山神水滋润,花山仙风习习,酷似世外桃源。必将成为莘莘学子立志成才的殿堂

三 校训

      诚毅,博学,勤美
  物性的灵动是基础,内涵内功才是培养名人才子的动力源泉。学校从工作起步就把诚毅、博学、勤美作为校训,作为学校灵魂,以此作为团队精神打造、各项工作开展和教育运行准备的基点。
  1.诚毅。学校是培育人的殿堂,做人是第一位的教育。知识日新月异,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却“久而弥坚”,是学生受用一生的财富。用诚毅品格树人,是淄博中学德育工作的坚定目标。诚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精髓。诚者,诚心,诚信,诚可感人;毅者,刚毅,坚毅,毅可移山。淄博中学用诚毅打造管理团队、树立教师团队精神,用诚毅作为德育的精点,激情拉动一批批博中人成人、成才、成功。
  2.博学。每一个博中人都要做到博学。学校的每一位教师都是学历为研究生的高材生,都是年富力强的智者,他们为学生带来知识和智慧的同时,自己也不断充电。每一个博中的学生都要会学、善学,把高中阶段作为人生最珍贵的时光。淄博中学的师生用博学来完成教与学的融合连动。
  3.勤美。让每一位师生勤奋执着地追求完美的自己,是淄博中学的目标定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最重要的教育资源,每一位教师的人生定位是人格魅力的最大展现,每一位教师的专业成长也是学校魅力的集中展现。每一位学生都是人才,都是家庭的希望,都是民族的未来。学生需要因材施教,需要自主发展。让每一位学生都追求完美,都找准人生坐标,是学校的责任。淄博中学的办学宗旨就是把每一个学生都培养成才,让每一位师生都追求完美的自我。

四 教师队伍

  教师兴则学校兴,教师强则学校强。一所成功的学校,不仅仅是学生成长的摇篮,还是教师成长的舞台。学校要成为师生共同发展的家园,用教师的成功换来学生的成功,用学生的成功证明学校的成功。因此,打造全国一流教师团队,是淄博中学工作起动的关键之步。
  1.骨干管理团队由从市属重点中学抽调的最优秀干部组成,实行弹性管理,打造优秀创业骨干团队。
  2.教师组成全部是研究生学历起点,从全国名牌高校优秀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滚动管理,优胜劣汰。这项工作将在三年内完成。
  2010年参加淄博中学教师招聘报名人数已超过四千人,初选600人参加笔试面试,近100人将被录用。淄博中学教师团队将是一个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年富力强、发展空间极大的优秀团队。

五 管理

  淄博中学的管理目标定位是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吸纳创新、优势发展,精细和谐、持续发展。立足全面的目标计划体系、全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全员的业绩评价体系,以“科学求真、人文求善、德艺求美、教学求能、质量求优,的文化为动力源,走出一条符合自己实际、具有自己特色的管理之路。
  1.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和档案化、数字化管理制度。全员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目标的定位和目标的完成情况全部档案化、数字化,对教师的专业成长历程和学生基础素养、学业成长全部档案化、数字化,为学校的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和全面评价构建科学的平台,创造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2.每个年级实行两部制管理,平行竞争,共同发展。实行“平行分班,等同施教,同班异选,分类指导”的教育教学策略。
  3.全体学生实行寄宿制管理,实行实践性德育管理模式;实行自觉、自主、自动、合作的学习管理模式;实行自主选择为主、科学指导为辅课程实施模式,实行中心学习组的学科学习指导模式。淄博中学学生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让每一位学生成为基础宽实、素质优良、特长明显、适应未来的人。
  4.通过现代化的网络平台,实现学校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学校资源的利用率,厚实学校发展的力量链。通过网络,实现学校与社区、学校与家庭、学校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资源共享和有效整合,率先构建起网络学习、研讨、指导的学习模式,网络整合的资源管理模式和网络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模式。
  5.成立国际教学交流部,高中初中分设,培养学生开阔的国际视野,搭建走向国际发展的平台。

六 教学

  淄博中学的教学改革独具特色,在注重当前质量的同时更有利于学生的后继发展,为学生现在的优势发展和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课程设置上,在满足学生升学需要的基础上,有效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的有效开发与实施是学生将来优势发展得必备条件,学校将充分利用教师队伍所具备的研究能力,紧密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将来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
  2.实施实践性教学。力求把学校齐全高配的学科实验室、探究实验室、计算机机房、通用技术实验室、艺术活动室等各功能室变为上课的场所,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做到知识与技能相结合,动脑与动手相同步,学习与实践相统一,真正实现新课程探究性、实践性的教学要求。
  3.实行开放性、探究性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时限具有开放性和探究的空间,做到课前、课中、课后有机结合;课堂实施的手段具有开放性,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教学的内容具有开放性,以问题的形式呈现给学生,为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创建平台;训练的内容具有开放性和探究性,分必做题、试做题和探究思考题;教学的对象具有开放性,面向全体,个体指导;教学的目的具有开放性,使学生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校舍一流,师资一流,实施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每一类、每一个学生全面成才,是淄博中学的重头戏,也必将成为淄博中学独特的魅力和最大的亮点!

淄博今年中考时间延期一周

2010年淄博市中考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18日-20日,这比去年中考推迟了一周。昨天,《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及《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发布,学生要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报名时间是5月19日前,集中录取时间是7月10日-18日。
■ 借读生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010年在籍或具有淄博市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均可参加中考报名。考生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或到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参加中考报名。借读学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所需档案材料由借读学校负责提供。
市内户口、初中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可在初中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参加中考报名,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时,须持初中学籍档案(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的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当年4月30日)、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市内考生,学生就读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不得拒绝为其出具学籍证明材料。
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校使用原学籍编号参加报名,也可到区县教育局直接报名,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 中考命题将以考查能力为主
2010年,淄博中考内容包括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等。
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中。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
7月3日前后,由区县教育局统一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并通过毕业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
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
■ 往届毕业生降30分参加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烈士子女照顾2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证,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
初中毕业年级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十佳中学生”称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照顾5分参加录取。在科技类中,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照顾10分参加录取等;在体育类中,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单项成绩前4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经市教育局测试田径项目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的考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以破格录取等。
在艺术类中,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艺术项目比赛获个人项目全国一等奖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照顾3分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总分降低30分参加录取。

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教发〔2010〕4号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动课程改革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实施全面鉴定,发挥中考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提出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一、基本思路
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改革中考命题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行推荐录取、破格录取、指标分配录取等多种录取形式,改变单纯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方式的做法,使中考招生形式和内容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中考内容、考试形式、计分办法
2010年中考内容包括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等。
(一)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科目(简称理科综合)(180分),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综合科目(简称文科综合)(150分),体育与健康(70分)。
 

文化课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6月18-20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30—10:30语文
14:30–17:00理科综合
6月19日
8:30—10:30数学
14:30-16:30外语
6月20日
8:30–11:00文科综合
 

 

  体育与健康考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  (二)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的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指导意见,各区县组织实施,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已参加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获及格以上的,可免于今年信息技术科目的考查。
英语口语考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考查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查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控。
  (三)艺体特长生专项测试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艺体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意见,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
  (四)综合素养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初中学校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实施,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评价等第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在同等条件下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命题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实现由以考查知识为主向以考查能力为主的转变,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考查。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降低试题难度。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7左右,引导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各区县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确定年度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规模,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市教育局下达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以及公办普通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除可以在推荐指标内按照推荐录取程序录取推荐生以及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
  五、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和信息采集
  学生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由初中毕业学校集体到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基本信息从全市初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取,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实行无纸化管理。报名时间:5月中旬。
  (二)志愿填报
  可采取中考考试前或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在考试前填报志愿的区县可与学生中考报名和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进行,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地点一般设在初中学校,区县要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整个过程的监督,严肃有关纪律,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考生填报高中学校志愿需由考生本人填写《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六、高中招生录取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推荐录取、破格免试录取、自主录取、招生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
  (一)录取形式
  1.推荐录取
  对各方面优秀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经区县教育局汇总后,由招收推荐生的高中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度安排,按学生填报志愿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特长展示等方式核实,确定提前录取名单。提前推荐录取的学生可以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的中考招生考试。其他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推荐录取的学生。
  各区县可将推荐指标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等分配到初中学校。对于跨区县推荐录取的学生升学情况可同时纳入生源来源区县的评价。
  高中学校录取的推荐学生人数(含破格录取的学生)控制在规模内招生计划的15%以内。
  2.破格录取
  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
  3.学 科特长生自主录取
  为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加强对学科特长学生的培养,准予下列学校在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录取之前,面向全市自主录取部分具有相应学科潜能的考生:淄博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各10人;淄博实验中学、淄博四中和桓台一中数学各10人;淄博七中和沂源一中物理各10人;淄博六中化学10人、淄博一中和高青一中生物各10人;淄博五中信息学10人。录取工作兼顾学校和考生双方意愿,坚持双向选择,由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相关学科中考成绩按照1:1.5的比例划定录取范围。在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录取之前,由高中学校在录取范围内,征得家长和考生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已被相应学校自主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学科特长生占规模内招生计划。
  为促进淄博十七中(淄博艺术中学)创建艺术品牌学校,允许其在全市中考招生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录取音乐、美术、书法、表演、播音主持、舞蹈、体育舞蹈等艺术专业特长生288人。考生可于5月15-16日,持户口本和学生证(或学籍卡)到招生学校报名,由学校在5月31日前组织完成测试录取工作,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已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的招生考试。为规范招生秩序,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录取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4.指标分配录取
  各区县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至少6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初中和民办初中,下同)应届在籍且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权重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数,根据该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读的考生的志愿和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配指标录取结束后,录取规模内未分配的招生计划,从本区县报考该高中学校未在分配指标内录取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见淄教发[2009]13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段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淄教教研字〔2009〕14号)对初中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初中和民办初中,下同)素质教育工作实施评价。每年各区县评估项目应结合各自实际有所侧重,实行评估标准动态化。5-6月份,在各初中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由市教育局和区县教育(教体)局联合对本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的依据。
  对违背教育规律、违犯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之外,还要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
  5.综合录取
  综合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主要依据学生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6.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招生录取程序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首先,在文化课考试前组织推荐录取和破格录取;其次,在集中录取前,由学校自主录取学科特长生计划;第三,组织指标分配计划录取;第三,组织规模内剩余计划录取(含特长生计划);最后录取三限生计划。每一阶段录取结束后转入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三)普通高中录取的其它有关政策
  综合类: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烈士子女照顾2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
  德育类:初中毕业年级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十佳中学生”称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照顾5分参加录取。
  科技类: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全国一等奖照顾10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并参加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的专利评比,获“十佳专利发明奖”和 “优秀专利发明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小学科技创造活动竞赛或评比,获个人项目省级一等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照顾3分参加录取。
  体育类: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单项成绩前4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经市教育局测试田径项目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的考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以破格录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中学生运动会获初中组单项比赛第二名以上的, 照顾5分参加录取。(报考体育类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艺术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艺术项目比赛获个人项目全国一等奖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获得市级一等奖的照顾3分录取。(报考艺术类特长生不享受此政策)。
  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
  往届初中毕业生总分降低30分,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绝接收。
  七、职业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
  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十放开”政策,即:招生计划、年龄限制、分流渠道、考试形式、录取时限、地域范围、办学形式、学制长短、专业选择、学习形式放开,实行注册入学,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成人中专经所在区县教育局同意,可以在初四上学期结束后,在充分宣传发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依据测试或学生平时成绩,提前招生录取部分考生。对职业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区县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职业学校要把录取考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及时反馈到学生原初中学校,确保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协作
  全市中考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中考招生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中考招生工作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中考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使中考招生成为“阳光工程”。
  (三)加强和规范中考招生政策的社会宣传
  各区县要规范中考招生政策的宣传,不准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严禁各招生学校擅自进入初中学校进行宣传,严禁招生学校擅自在报纸、电视、校园网上刊登、播放招生广告,杜绝虚假宣传。为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方便地了解中考招生政策和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加强对招生宣传的管理,市教育局在中考报名前统一编印《中考招生指南》,免费印发到各有关学校和考生手中。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自主选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各单位和学校应予以切实保障,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得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编班;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
  (五)严格考务管理,严密组织考试
  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在报名、推荐优秀生、编排考场、命题、组织考试、阅卷、分数统计、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考招生的具体工作细则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